关于做好开学前后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经济管理实验中心     发布日期:2020-04-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中心(实验室):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就开学前后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体系和工作原则

1.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各实验室相关人员为工作组成员,制定本单位实验室防控疫情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责任工作体系,落实和督促本单位各实验室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实验室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对新冠肺炎预防、疫情报告和控制工作实行依法依规管理,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将责任分解到实验室、落实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

3.各单位要与学校各相关部门主动加强协同联动,联防联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共筑实验室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二、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

(一)开学前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制定完善本单位实验室防控疫情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责任工作体系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的疫情防控指引,宣传普及防护知识和防护要求,引导即将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增强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3.开学前,各单位要对所辖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清理和消毒。

4.各单位要做好开学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所辖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学后工作要求

1.建立实验室开放审批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做好所辖各级各类实验室的管理和防控工作,严格实行实验室开放审批制度。

教学实验室:在疫情防控期间,实验教学活动严格按照教务处实验教学安排,参照理论课程上课要求执行,其他时间段实行封闭管理。

科研实验室:在疫情防控期间,如确需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实验的,由导师或实验负责人提交申请,详细说明实验开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所需进入的实验室、时间段、师生和实验任务,经所在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方可开放实验室。

2、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未经学院审核同意的、在隔离期的、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不得进入实验室。对进入实验室的研究生须核对是否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凡未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未经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3.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各单位和实验室要密切监测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状态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相关信息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日期、人员姓名、健康状况、事由、进入与离开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刻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4.控制实验室人员总量并做好防护工作。尽量控制同一时段实验室人员密度,有条件的要间隔安排,防止交叉感染。实验人员须注意手、口卫生,在实验室内应佩戴口罩。

5.保持实验室良好的卫生环境。各实验室每日要做好消毒和日常通风换气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尤其要做好封闭性实验室的换气和消毒工作。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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