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开展期末安全自检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7-02    浏览次数: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实基安[2022]2号《关于加强全校实验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实验室火灾防范能力与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了一次全面安全管理自查,并依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8号)对实验室的用电安全、消防设施等做了重点检查,其实验环境、实验设备、实验室使用记录均符合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根据教学管理需求,在暑假期间本中心将实行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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