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霄教授当选南京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4-10    浏览次数:

 

       4月8日下午,南京市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举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莉新到会讲话。黄莉新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全面开启了法治南京建设新征程,迫切需要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保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按照“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要求,把南京在推进落实“四个全面”进程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研究重点,在法治南京建设实践中再立新功。南京市人大副主任李琦,南京市副市长徐锦辉,南京市政协副主席陆平贵以及来自全市法学界、法律界的13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大会通过了南京市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统一实施《中国法学会章程》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南京市法学会新一届领导机构,张红霄教授当选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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