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苏教科函[2018]1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重点实验室、各级各类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
二、检查内容
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具体对照教育厅发布的《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三、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9月20日)
各学院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对本单位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填报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于2018年9月20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实验室管理科(老图书馆116室),电子版发送至skyside.Good@163.com,逾期未提交的一律视为没有安全隐患,所有责任自负。
2.学校检查(2018年9月21日-9月30日)
职能部门或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小组对相关学院和实验室开展全面检查。
3.教育厅现场检查阶段(2018年10-11月)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研究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现场检查专家组抽查部分高校,重点对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18年8月30日